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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研究生教学方面专项经费发放办法

时间:2018-09-20   点击数: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研究生教学方面专项经费发放办法

为了规范研究生教学方面相关经费的发放,保障研究生教学顺利开展和合格评估,推动博士点建设,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现针对教学方面专项经费的发放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生源

招生生源费用主要是用于奖励完成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教师,其费用在“学费返还”中开支,开支标准为:非全日制研究生、退伍军人计划和少干计划等500元/生。

二、研究生初试、复试

(一)初试费

初试费用主要用于报考我校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试卷的命题、制作及考务等,其经费在研究生院招生就业专项经费中开支,开支标准为:

1. 命题费:校内专家600元/门(含A卷,B卷、保密费等);

2. 试卷费(包括制卷、审核、印制、分装、封袋、寄送、收卷、拆卷、分装、密封,保密等):20元/份;

3. 接卷、送卷、搬运、保管等费用;

4. 阅卷费;

5. 保密费;

6. 校外专家命题费;

7. 研究生志愿者;

8. 监考费。

以上:“3. 接卷、送卷、搬运、保管等费用”参照教务处《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教学方面专项经费发放办法》中的“1、英语四、六级考试和成人(自考)学位外语考试费用”;“ 4. 阅卷费、5. 保密费、6. 校外专家命题费”参照“2、专升本考试费用”发放标准执行;“7. 研究生志愿者、8. 监考费”参照“5、全省艺术类(非美术类)专业统考费用”。

(二)复试费

复试费用主要用于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笔试、面试和英语听力口语测试费用等,开支标准为:

1. 笔试和面试

(1)命题费:300元/门(含A卷,B卷、保密费等);

(2)阅卷费:试卷数量小于等于40份的科目,100元/人/科;试卷数量大于40份的科目,超出部分5元/份;

(3)监考费:60元/人/场,节假日80元/人/场;

(4)保密费:100元/人;

(5)面试费:面试专家:100元/生/人;面试工作人员:50元/生/人;

2. 英语听力口语测试费:21元/生。

以上经费在研究生院招生就业专项经费中开支,其中:“1. 笔试和面试”费用上限=录取考生数*120元/生,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可在学费返还中开支实际发生了的超出部分;“2. 英语听力口语测试费”费用=报考生数*21元/生。

(三)英语分级教学考试

对研究生公共英语课程开展分级教学,在新生入学时举行英语分级教学考试。费用在研究生院培养经费中开支,开支标准为:

1. 命题费:100元/份;

2. 学生分级工作量:600元/次;

3. 阅卷费:2元/份;

4. 监考费:60元/人/场,节假日80元/人。1场考试需2人监考。

三、学位英语考试、清考、缓考等

学位英语考试:根据《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外语学习暂行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必须参加学校统一举办的硕士学位英语考试,考试成绩合格者方可申请学位。学位英语考试每学年举行一次,一般在第二学期进行。

缓考:研究生因病等不能参加期末考试者,可以申请缓考。研究生院于下学期开学初组织补考工作。

清考:研究生在毕业前仍有课程不及格者,在毕业前再给一次考试机会。

以上费用从研究生院培养经费中支出,其开支标准为:

1.命题费;

2.监考费;

3.阅卷费。

以上费用参照“(三)英语分级教学考试”标准执行。

四、研究生秘书补贴

研究生教学秘书负责各个研究生培养单位的日常教学管理、材料上报等工作,经费由学校统筹,其开支标准为:一级学科、高水平学科、示范性硕士点、专业学位教育硕士管理单位或在校学生超过60人的均为一个行政人员津贴,除此之外均为半个行政人员津贴。

五、研究生管理干部队伍建设

(一)研究生班级一般以相近专业、人数在30-40人进行编排;研究生班主任津贴发放标准按照《关于印发< 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赣科大党发[2017]61号)》文件执行。经费从研究生培养经费中开支。

(二)研究生院每年将对班主任进行考核,评选优秀班主任,并发放一定奖金,奖励办法按照《辅导员(班主任)考核办法(试行)》(赣科大党发〔2017〕21号)执行,经费从研究生院培养经费中开支。

六、学生信息员教学信息收集补助费用

设置学生信息员是研究生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生信息员根据专业人数、专业特点选取,其补助费用在研究生培养经费中开支,信息员人数和开支标准等参考《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教学方面专项经费发放办法》中“7、学生信息员教学信息收集补助费用”。

七、课程体系建设

(一)教改课题、精品课程、教学成果奖、竞赛、研究生创新项目等是研究生课程体系建设的重要保障,是提升研究生教育水平的重要举措,其奖励标准参考《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教学建设贡献奖奖励办法(试行)》(赣科大教字(2012)10号)、《江西科技师范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奖励办法(试行)》(赣科大教字(2014)7号),经费研究生院统筹。

(二)导师指导研究生获得科研项目立项,在项目结题验收年奖励导师:国家级:2500元/项目;省级:1000元/项目。经费研究生院统筹。

八、论文专项

(一)论文查重:学位论文上传知网进行查重等经费,参考中国知网合同执行。

(二)论文盲审:学位论文委托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评;省优秀论文评审和抽评是江西省教育厅组织网评;首次盲审经费由研究生院学位点管理经费开支,开支标准为:

1.学位论文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评盲审:按照合同执行;

2.学位论文专家盲审:高校专家,200元/篇/人;行业专家,250元/篇/人;我校论文送外校或外校论文送我校的盲审管理费50元/篇/专家;以上如有变动,参照其他高校同行做法;

3.省优秀论文评审和抽评:按照教育厅规定执行。

(三)优秀论文奖励:鼓励导师指导学生撰写优秀学位论文,并对师生进行奖励,在研究生院学位点管理经费开支,具体开支标准:校级师生各1000元/生;省级师生各2000元/生。教指委的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参考省部级。

九、优秀导师专项

(一)对优秀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进行奖励,经费在研究生院学位点管理经费中支出,开支标准为:校级优秀硕导5000元/人;省级优秀硕导10000元/人。

十、就业工作奖励

对推荐或帮助研究生就业的教师等进行奖励,其经费在研究生院招生就业专项经费中开支,开支标准为:

(一)奖励成功推荐或帮助研究生考取博士:1000元/生;

(二)奖励成功推荐或帮助研究生考取事业单位、公务员以及获得就业工作先进荣誉的教师等,标准按照《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就业工作奖励办法》执行。

十一、就业辅导培训

为了提升研究生就业能力,研究生院开设相应就业指导专题讲座或课程。经费在研究生院招生就业专项经费中开支,开支标准参照学校就业指导课时费和相关的讲座费用标准执行。

十二、非全日制研究生费用

非全日制研究生是我校贯彻教育部政策,扩大研究生办学规模,增加学校社会影响力的重要举措之一。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教学和管理经费分别在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和研究生院的学费返还中开支,开支标准为:

(一)非全日制研究生教学工作量费用:开支标准的上限参考《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研究生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每年9月,研究生院根据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培养方案,预留公共课、合班课、学位分级等工作量经费,协调各个研究生培养单位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教学工作量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开支;

(二)非全日制带班津贴每月发放标准、班级规模参考全日制研究生带班津贴标准执行,在研究生院“学费返还”中开支,开支标准为:全年按照7个月分两学期发放;

(三)信息采集、资格审查、专项管理等费用:参考《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教学方面专项经费发放办法》中“6、辅修专业(双学位)费用”

十三、经费说明

每学期末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该学期研究生教育管理中实际发生的费用向研究生院进行申报,研究生院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核查,核查无误,按《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经费审批规程》执行。

十四、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计划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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