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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财务报销的通知

时间:2022-05-18   点击数:

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财务报销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财务支出管理,落实文件精神,符合巡视、审计工作要求,经财务处处务会决定,对以下业务提出如下要求:

1、出版费及版面费的报销 。在原有报账手续的基础上,出版费需附上出版书籍的封面目录信息,论文发表需提供发表刊物的封面目录文章封底。书籍刊物未出版之前,均以请款方式办理,待书籍刊物出版之后,再行冲账。冲账时发票不受当年发票当年报销的限制(必须符合《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借支款管理办法》规定)。发票开具名称原则上是出版费、版面费、论文发表费。根据《关于破除科技评价“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单篇论文发表在2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需经学校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后,由科研处处长签字方可报销。

2、发票报销均需对方单位提供详细清单等附件材料。例如:办公用品要附物品清单,打印复印要附打印复印材料明细(见附表),制作费、测试费、咨询费、数据采集费、各类服务费、审稿费、论文润色、检测费等发票的报销均需提供对方单位的佐证材料。

3、根据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发明人不得利用财政资金支付专利费用。2021年起学校不再报销专利申请费用,特殊情况需科研处处长签字。

4、评审费、讲座费、咨询费的劳务发放,除审批表外,需附上相关佐证材料,如:咨询讲座人员信息,咨询清单、讲座内容、相关照片或报道等。

5、学生活动经费的报销,需附上活动报道或相关照片。

6、印刷业务必须选择公务印刷定点单位进行,在非政府采购公务印刷定点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财务一律不予报销。

7、差旅费的住宿费报销要求附上酒店出具的住宿流水明细。

8、公务用车的报销。工作日上下班的车费一律不予报销(包括工作日加班)。非公共交通工具出行要求事由充分,报销时提供公务办理的佐证材料,无佐证材料的需有证明人证明签字。

9、飞机票电子发票,需备注姓名航班详细信息,否则不予报销。

10、实验试剂的报销。相关使用部门或科研负责人要做好材料出入库记录,满足后期相关部门检查要求。购入报销时,需提供入库单(入库单必须载有详细的入库时间、入库物品数量、单价及总金额、入库人和验收人等信息),入库验收人必须为我校在职教职工。

本通知自2021年3月2日起实行。

财 务 处

2021年3月2日

附表: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资料打印复印费明细清单

序号

时间

地点

打印复印内容

数量

单价

总价

经办人签名

合计

注:本明细清单由___(盖章处)提供,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负责人:

审核人: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计划财务处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角洲学府大道589号